详细内容
1.项目前期沟通
前期沟通是项目立项的前提和资料输入来源,必须和客户就设计方向、设计内容、设计风格等进行深入地探讨和沟通。俗话说:磨刀不误砍柴工,只有前期细致的工作才能保证日后项目的顺利运行。
2.市场调查
市场调查是产品日后能与市场相融合的必不可少的一环,只有抱着从零开始的态度,认真地分析市场上成功与失败的案例,才能取长补短,做出既有新的创意又迎合市场的设计来。
3.产品策划
产品分析,产品定位,产品决策,产品策划是产品实现产业化的核心。无法实现产业化的设计,纯粹废品。
4.概念设计
此阶段工作的核心是创意,设计公司将前一阶段调查所得的信息资料进行分析总结,提出具有创新性的解决方案。提出概念,创意和设想,进行工作者环境,效率以及使用界面方面的调查,从而进一步完善改进创意
5.外观设计
设计公司对其创意的可行性加以论证,并通过优化,协调该产品在外观、颜色、细节、特性以及功能等方面的复杂关系,从而使该创意更具可操作性。然后完成外观模型以及概念设计原型的制作,后运用三维辅助设计完成具体的设计工作,制做出样品
6.结构设计
结构设计就是通过3D软件设计好产品的内部结构,并确定零件的材质、表面状态、结构强度以及模具优化等等工作,并确定生产中所需的规格和技术,测算材料和制造成本,配合好相关供应商进行下一步的生产工作。
7.电路设计
电子电路设计通常面对的是电路系统没有标准化的比较简单的电器设计,这类产品一般的用量不会特别大,但是如果能把电子电路设计做好做完善,那么对产品的实用性和产品价值方面就有了很大程度的提升了。
8.软件设计
软件设计主要指的是人机交互界面和产品控制软件。而通常不包括增值类的软件,例如:工具软件,游戏等等。软件设计在产品中的价值我们只需要对照NOKIA和APPLE的产品就能明显的感觉出来,NOKIA的产品偏实用,而APPLE的产品有着无与伦比的娱乐性和人机交互体验,而这些都跟庞大的软件设计团队有着直接的关系。
9.试产跟踪
跟产的目的是在结构件的次试装配中能更快速、更的发现并解决出现的问题,从而加快整个项目运行的速度。
10.市场反馈
无论做什么样的工作,总结和分析永远是有效而必须的。工业设计的反馈可以通过客户的销售部门和售后部门来获取,也可以通过小范围的市场调查来获取,具体使用什么样的方法则取决于项目的重要性,以及当时具体的情况
在机械设备外观设计过程中需要注意什么?
1、机械设备产品分析
作为设计过程中必须要经过的流程,对于机械设备产品分析来说,机械本身的外观需要科学合理化,符合大众审美,色彩搭配均匀等都需要考虑到,所以不得不进行产品分析。
2、机械设备外观设计与内部结构合理性
外观设计对于产品内部有一定的带动作用,所以需要注意与机械内部结构的合理衔接,因为机械表面与内部构造是紧密相连的,所以需要有一定的合理性。因为如果外观设计做的不好,那么可能在外部与内部结构相连接的时候,部件的尺寸大小会有不合适的地方,这样就会加了材料的消耗和时间成本,所以合理性这一点必须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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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与客户沟通机械设备外观设计
与客户的沟通是设计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因为设计的原则就是以人为本,所以满足客户的需求是一个大前提。与客户沟通的时候需要注意,不仅仅是满足客户的需要,还需要跟客户说明相关的事宜,这样才能够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所以沟通技巧也很重要,一般来说设计师会拿一些的设计效果图与客户进行沟通,并且讲解相关设计流程。
4、机械设备设计的调试
机械的调试基本上就是对产品设计之后出现的一系列问题进行调整和优化了,而正所谓一万次的理论不如一次的试验,所以这***程也是很关键的。正是因为有了对于机械产品设计的调试,才能够发现设计过程中的一系列问题,之后想办法解决问题,这一次次的过程才能够总结出一些经验来,所以这一点注意事项也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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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设计亦称“工业品外观设计”。产品外部的艺术或装饰性的设计。设计内容包括形状、式样、色彩或其组合等。不包括其构造方法或原理以及以实现产品功能为主要目的的外观或形状。2008年12月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的外观设计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1]
当工业品的外观设计属于一项新的发明创造时,毫无疑问应当受到专利法的保护。许多国家,包括中国和美国,都赋予了外观设计以专利权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2条第1款规定:“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美国专利法第16章也专门规定了对于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与发明专利和植物专利相并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2条第4款,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2]
外观设计是就产品的外观所做出的设计。所谓产品,就是人工制造出来的一切物品。但是,对于外观设计专利来说,其要求外观设计“适于工业上应用”,这意味着采用了其外观设计方案的产品应当能在产业上并形成批量生产。如果不能批量复制生产,不具有工业实用性,则不能申请专利。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形状是指对产品造型的设计,也就是指产品外部的点、线、面的移动、变化、组合而呈现的外表轮廓,即对产品的结构、外形等同时进行设计、制造的结果。图案是指由任何线条、文字、符号、色块的排列或组合而在产品的表面构成的图形。色彩是指用于产品上的颜色或者颜色的组合,制造该产品所用材料的本色不是外观设计的色彩。可以构成外观设计的组合有:产品的形状;产品的图案;产品的形状和图案;产品的形状和色彩;产品的图案和色彩;产品的形状、图案和色彩。
外观设计是指形状、图案、色彩或其结合的设计,又隐含着外观设计必须富有美感。事实上,运用形状、图案、色彩对产品的外表进行装饰或设计,必然会为产品带来一定的美感。当然,对于外观设计中美感的要求不能定得太高。在美国1930年的一个案例中,申请人就一件混凝土搅拌器的外观设计提出专利申请,专利局以缺乏装饰性美感为由,驳回了申请。法院则推翻了专利局的决定,指出:“对于外观设计专利中美感和装饰性的要求,不能定义为在美术品或艺术品中所见的美和装饰性。”法院认为,外观设计专利法的目的是鼓励人们尽可能消除许多机器或机械装置上不雅观和令人厌恶的特征。